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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五十四·定数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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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顾言 元和二相 李源 郑权 樊阳源 吴少诚 陈彦博 陆宾虞 王璠 崔玄亮

  韦贯之

  李顾言  

  唐监察御史李顾言,贞元末,应进士举,甚有名称。岁暮,自京西客游回,诣南省,访知己郎官。适至,日已晚,省吏告郎官尽出。顾言竦辔而东,见省东南北街中,有一人挈小囊,以乌纱蒙首北去,徐吟诗曰:“放榜只应三月暮,登科又校一年迟。”又稍朗吟,若令顾言闻。顾言策马逼之,于省北有惊尘起,遂失其人所在。明年,京师自冬雨雪甚,畿内不稔,停举。贞元二十一年春,德宗皇帝晏驾,果三月下旬放进士榜。顾言元和元年及第。(出《续定命录》)

  元和二相  

  元和中,宰相武元衡与李吉甫齐年,又同日为相。及出镇,又分领扬益。至吉甫再入,元衡亦还。吉甫前一年,以元衡生月卒。元衡以吉甫生月遇害,年五十八。先长安忽有童谣云:“打麦,麦打,三三三。既而旋其袖曰:“舞了也。解者曰:“以为打麦刈麦时也,麦打谓暗中突击也,三三三谓六月三日也,舞了谓元衡卒也。至元和六月,盗杀元衡,批其颅骨而去。元衡初从蜀归,荧惑犯上相星,云:“三相皆不利,始轻末重。月余,李绛以足疾免,明年十月,李吉甫暴卒,又一年,元衡遇害。(出《感定录》)

  李源  

  李源,洛城北惠林寺住。以其父憕为禄山所害,誓不履人事,不婚,不役僮仆。暮春之际,荫树独处。有一少年,挟弹而至。源爱其风秀,与之驯狎。问其氏行,但曰武十三。甚依阿,不甚显扬。讯其所居,或东、或西、或南、或北不定。源叔父为福建观察使,源修觐礼,武生亦云,有事东去,同舟共载。行及宋之谷熟桥,携手登岸。武曰:“与子诀矣。”源惊讯之,即曰:“某非世人也。为国掌阴兵百有余年,凝结此形。今夕,托质于张氏为男子。十五得明经,后终邑令。”又云:“子之禄亦薄。年登八十,朝廷当以谏议大夫征。后二年当卒矣。我后七年,复与君相见。”言讫,抵村户,执手分袂。既而张氏举家惊喜,新妇诞一男。源累载放迹闽南。及还,省前事,复诣村户,见一童儿形貌类武者,乃呼曰:“武十三相识耶?”答曰:“李七健乎?”其后宪宗读国史,感叹李憕、卢奕之事,有荐源名,遂以谏议大夫征,不起。明年,源卒于惠林寺。张终于宣州广德县令。(出《独异志》)

  郑权  

  初有日者,梦沧州衙门署榜,皆作权字。以告程执恭,遂奏请改名。未几,朝命郑权代之。时人深异其事。(出《广德神异录》)

  樊阳源  

  唐山南节判殿中侍御史樊阳源,元和中,入奏。岐下诸公携乐,于岐郊漆方亭饯饮。从事中有监察陈庶、独孤乾礼皆在幕中六七年,各叹淹滞。阳源乃曰:“人之出处,无非命也。某初名源阳,及第年,有人言至西府与取事。某时闲居洛下。约八月间,至其年七月,有表兄任密县令,使人招某骤到密县。某不得已遂出去。永通门宿。夜梦见一高冢,上一著麻衣人,似欲乡饮之礼。顾视左右,又有四人。冢上其人,乃以手招阳源,阳源不乐去。次一人从阳源前而上,又一人蹑后而上,左右四人皆上,阳源意忽亦愿去,遂继陟之。比及五人,见冢上袖一文书,是河南府送举解,第六人有樊阳源。时无樊源阳矣。及觉,甚异之。不日到密县,便患痢疾。联绵一月,困惫甚。稍间,径归洛中,谓表兄曰:“两府取解,旧例先须申。某或恐西府不得,兄当与首送密宰矣。”曰:“不可处。”但令密县海送,固不在托。及到洛中,已九月半。洛中还往,乃劝不如东府取解。已与西府所期违(“违”明抄本作“连”)矣。阳源心初未决。忽见密县解申府,阳源作第六人,不得源阳。处士石洪曰:“阳源实胜源阳。”遂话梦于洪,洪曰:“此梦固往冢者丘也,岂非登冢为丘徒哉。于此大振,亦未可知。况县申名第,一如梦中,未必比府榜出,阳源依县申第六人。孟容怒,责试官,阳源以梦告。明年,权侍郎不及第。(出《续定命录》)

  吴少诚  

  吴少诚,贫贱时为官健,逃去,至上蔡,冻馁,求丐于侪辈。上蔡县猎师数人,于中山得鹿。本法获巨兽者,先取其腑脏祭山神,祭毕,猎人方欲聚食。忽闻空中有言曰:“待吴尚书。”众人惊骇,遂止。良久欲食,又闻曰:“尚书即到,何不且住。”逡巡,又一人是脚力,携小袱过,见猎者,揖而坐。问之姓吴,众皆惊。食毕,猎人起贺曰:“公即当贵,幸记某等姓名。”具述本末,少诚曰:“某辈军健儿,苟免擒获,效一卒之用则足矣,安有富贵之事?”大笑执别而去。后数年为节度使,兼工部尚书。使人求猎者,皆厚以钱帛赍之。(出《续定命录》)

  陈彦博  

  陈彦博与谢楚同为大学广文生。彦博将取解,忽梦至都堂,见陈设甚盛,若行大礼然。庭中帏幄,饰以锦绣。中设一榻,陈列几案。上有尺牍,望之照耀如金字。彦博私问主事曰:“此何礼也?”答曰:“明年进士人名,将送上界官司阅视之所。”彦博惊喜,因求一见。其人引至案旁,有一紫衣,执象简。彦博见之,敛衽而退。紫衣曰:“公有名矣,可以视之。”遂前,见有三十二,彦博名在焉。从上二人皆姓李,而无谢楚。既悟独喜,不以告人。及与楚同策试,有自中书见名者,密以告楚,而不言彦博。彦博闻之,不食而泣。楚乃谕曰:“君之能岂后于我。设使一年未利,何若是乎?”彦博方言其梦。且曰:“若果无验,吾恐终无成矣。”大学诸生曰:“诚如说,事未可知。”明旦视榜,即果如梦中焉。彦博以元和五年崔枢侍郎及第,上二人李顾行、李仍叔。谢楚明年于尹躬下擢第。(出《前定录》)

  陆宾虞  

  陆宾虞举进士,在京师。常有一僧曰惟瑛者,善声色,兼知术数。宾虞与之往来。每言小事,无不必验。至宝历二年春,宾虞欲罢举归吴,告惟瑛以行计。瑛留止一宿。明旦,谓宾虞曰:“若来岁成名,不必归矣。但取京兆荐送,必在高等。”宾虞曰:“某曾三就京兆,未始得事。今岁之事,尤觉甚难。”瑛曰:“不然,君之成名,不以京兆荐送,他处不可也。至七月六日,若食水族,则殊等与及第必矣。”宾虞乃书于晋昌里之牖,日省之。数月后,因于靖恭北门,候一郎官。适遇朝客,遂回憩于从孙闻礼之舍。既入,闻礼喜迎曰:“向有人惠双鲤鱼,方欲候翁而烹之。”宾虞素嗜鱼,便令做羹,至者辄尽。后日因视牖间所书字,则七月六日也。遽命驾诣惟瑛,且绐之曰:“将游蒲关,故以访别。”瑛笑曰:“水族已食矣,游蒲关何为?”宾虞深信之,因取荐京兆府,果得殊等。明年入省试毕,又访惟瑛。瑛曰:“君已登第,名籍不甚高,当在十五人之外。状元姓李,名合曳脚。”时有广文生朱俅者,时议当及第。监司所送之名未登料。宾虞因问其非姓朱乎?瑛曰:“三十三人无姓朱者。”时正月二十四日,宾虞言于从弟(原本无“弟”字,据明抄本补)符,符与石贺书(“书”原作“聿”,据明抄本改)壁。后月余放榜,状头李憕,宾虞名在十六,即三十人也。惟瑛又谓宾虞曰:“君成名后,当食禄于吴越之分,有一事甚速疾。”宾虞后从事于越,半年而暴终。(出《前定录》)

  王 璠

  王璠以元和五年登科,梦为河南尹,平旦视事,有二客来谒,一衣紫而东坐,一衣绯而西坐。绯者谓紫者曰:“仑邦如何处置?”曰:“已决二十,递出界讫。”觉,乃书于告牒之后别纸上。后二十年,果除河南尹。既上,洛陽令与分司郎官皆故人,从容宴语。郎官谓令曰:“仑邦如何处置?”令曰:“已决二十,递出界。”璠闻之,遽起还内,良久不出。二客甚讶曰:“吾等向者对答率易,王尹得非怒耶?”顷之,璠持告牒所记,出示二客。徐征其人,乃郎官家奴,窃财而遁,擒获送县,县为断之如此。(出《续定命录》)

  崔玄亮  

  元和十一年,监察御史段文昌,与崔植同前入台。先是御史崔玄亮,察院之长。每以二监察后至,不由科名,接待间多所脱略。段与崔深衔之。元和十五年春,穆宗皇帝龙飞,命二公入相。段自翰长中书舍人拜,植自御史中丞拜。同在中书。时玄亮罢密州刺史,谒宰相。二相相顾,掏玄亮名曰:“此人不久往他役,而有心求官。”时门下侍郎萧俯亦在长安,因问二相。二相具以事对。萧相曰:“若如此,且令此汉闲三五年可矣。”不数日,宣州奏歙州刺史阙。其日印在段相宅,便除歙州刺史。明日,段入朝,都忘前事,到中书大怒,责吏房主事阳述云:“威权在君,更须致宰相。必是此贼纳贿除官,若不是人吏取钱,崔玄亮何由得歙州刺史?”述惶怖谢罪云:“文书都不到本房,昨日是相公手书拟名进黄。”及检勘,翻省述忘,实是自书。植欲改拟覆奏。段曰:“安知不是天与假吾手耳。”遂放敕下。(出《续定命录》)

  韦贯之  

  武元衡与韦贯之,同年及第。武拜门下侍郎,韦罢长安尉,赴选,元衡以为万年丞。过堂日,元衡谢曰:“某与先辈同年及第,元衡遭逢,滥居此地。使先辈未离尘土,元衡之罪也。”贯之呜咽流涕而退。后数月,除补阙。是年,元衡帅西川。三年后入相。与贯之同日宣制。(出《续定命录》)


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是古代文言小说的第一部总集。宋代人编的一部大书。全书500卷,目录10卷,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野史传说及道经﹑释藏等为主的杂著,属于类书。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铉、赵邻几、王克贞、宋白、吕文仲等12人奉宋太宗之命编纂。开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次年(978年)完成。因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和《太平御览》同时编纂,所以叫做《太平广记》。► 2条名句
千里相送,归于一别。
古人倦夜长,尚秉烛游,况少年白昼而掷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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