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神仙一 卷一百·释证二 卷一百一十·报应九( 卷一百一十一·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七·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三·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九·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二·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五·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八·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六·报应十 卷一百一十四·报应十 卷一百七十·知人二 卷一百七十一·精察一 卷一百七十七·器量二 卷一百七十三·俊辩一 卷一百七十九·贡举二 卷一百七十二·精察二 卷一百七十五·幼敏 卷一百七十八·贡举一 卷一百七十六·器量一 卷一百七十四·俊辩二 卷一百三十·报应二十 卷一百三十一·报应三 卷一百三十七·征应三 卷一百三十三· 报应 卷一百三十九·征应五 卷一百三十二·报应三 卷一百三十五·征应一 卷一百三十八·征应四 卷一百三十六·征应二 卷一百三十四·报应三 卷一百九十·将帅二( 卷一百九十一·骁勇一 卷一百九十七·博物 卷一百九十三·豪侠一 卷一百九十九·文章二 卷一百九十二·骁勇二 卷一百九十五·豪侠三 卷一百九十八·文章一 卷一百九十六·豪侠四 卷一百九十四·豪侠二 卷一百二十·报应十九 卷一百二十一·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七·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三·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九·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二·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五·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八·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六·报应二 卷一百二十四·报应二 卷一百五十·定数五 卷一百五十一·定数六 卷一百五十七·定数十 卷一百五十三·定数八 卷一百五十九·定数十 卷一百五十二·定数七 卷一百五十五·定数十 卷一百五十八·定数十 卷一百五十六·定数十 卷一百五十四·定数九 卷一百八十·贡举三 卷一百八十一·贡举四 卷一百八十七·职官 卷一百八十三·贡举六 卷一百八十九·将帅一 卷一百八十二·贡举五 卷一百八十五·铨选一 卷一百八十八·权倖 卷一百八十六·铨选二 卷一百八十四·贡举七 卷一百六十·定数十五 卷一百六十一·感应一 卷一百六十七·气义二 卷一百六十三·谶应 卷一百六十九·知人一 卷一百六十二·感应二 卷一百六十五·廉俭( 卷一百六十八·气义三 卷一百六十六·气义一 卷一百六十四·名贤( 卷一百四十·征应六( 卷一百四十一·征应七 卷一百四十七·定数二 卷一百四十三·征应九 卷一百四十九·定数四 卷一百四十二·征应八 卷一百四十五·征应十 卷一百四十八·定数三 卷一百四十六·定数一 卷一百四十四·征应十 卷一百零一·释证三 卷一百零七·报应六( 卷一百零三·报应二( 卷一百零九·报应八( 卷一百零二·报应一( 卷一百零五·报应四( 卷一百零八·报应七( 卷一百零六·报应五( 卷一百零四·报应三( 卷七·神仙七 卷七十·女仙十五 卷七十一·道术一 卷七十七·方士二 卷七十三·道术三 卷七十九·方士四 卷七十二·道术二 卷七十五·道术五 卷七十八·方士三 卷七十六·方士一 卷七十四·道术四 卷三·神仙三 卷三十·神仙三十 卷三十一·神仙三十一 卷三十七·神仙三十七 卷三十三·神仙三十三 卷三十九·神仙三十九 卷三十二·神仙三十二 卷三十五·神仙三十五 卷三十八·神仙三十八 卷三十六·神仙三十六 卷三十四·神仙三十四 卷三百·神十 卷三百一十·神二十 卷三百一十一·神二十 卷三百一十七·鬼二 卷三百一十三·神二十 卷三百一十九·鬼四 卷三百一十二·神二十 卷三百一十五·神二十 卷三百一十八·鬼三 卷三百一十六·鬼一 卷三百一十四·神二十 卷三百七十·精怪三 卷三百七十一·精怪四 卷三百七十七·再生三 卷三百七十三·精怪六 卷三百七十九·再生五 卷三百七十二·精怪五 卷三百七十五·再生一 卷三百七十八·再生四 卷三百七十六·再生二 卷三百七十四·灵异 卷三百三十·鬼十五 卷三百三十一·鬼十六 卷三百三十七·鬼二十 卷三百三十三·鬼十八 卷三百三十九·鬼二十 卷三百三十二·鬼十七 卷三百三十五·鬼二十 卷三百三十八·鬼二十 卷三百三十六·鬼二十 卷三百三十四·鬼十九 卷三百九十·冢墓二 卷三百九十一·铭记一 卷三百九十七·山(溪 卷三百九十三·雷一 卷三百九十九·水(井 卷三百九十二·铭记二 卷三百九十五·雷三 卷三百九十八·石(坡 卷三百九十六·雨(风 卷三百九十四·雷二 卷三百二十·鬼五 卷三百二十一·鬼六 卷三百二十七·鬼十二 卷三百二十三·鬼八 卷三百二十九·鬼十四 卷三百二十二·鬼七 卷三百二十五·鬼十 卷三百二十八·鬼十三 卷三百二十六·鬼十一 卷三百二十四·鬼九 卷三百五十·鬼三十五 卷三百五十一·鬼三十 卷三百五十七·夜叉二 卷三百五十三·鬼三十 卷三百五十九·妖怪一 卷三百五十二·鬼三十 卷三百五十五·鬼四十 卷三百五十八·神魂一 卷三百五十六·夜叉一 卷三百五十四·鬼三十 卷三百八十·再生六 卷三百八十一·再生七 卷三百八十七·悟前生 卷三百八十三·再生九 卷三百八十九·冢墓一 卷三百八十二·再生八 卷三百八十五·再生十 卷三百八十八·悟前生 卷三百八十六·再生十 卷三百八十四·再生十 卷三百六十·妖怪二 卷三百六十一·妖怪三 卷三百六十七·妖怪九 卷三百六十三·妖怪五 卷三百六十九·精怪二 卷三百六十二·妖怪四

其他同样精彩,等你来爱

卷一百一十五·报应十

上一章 下一章

  张法义 王弘之 崔义起妻 襄阳老姥 普贤社 李治 王乙 钳耳含光 席豫 裴休 牙将子

  张法义  

  唐张法义,华州郑县人。年少贫野,不修礼度。贞观十一年,入华山伐树,见一僧坐岩穴中,法义就与语,晦冥不归。僧因设松柏末,以供食之,谓法义曰:“贫道久不欲外人知,檀越出,慎勿言相见,因为说俗人多罪累,死皆恶道,志心忏悔,可以灭之。”乃令净浴,被僧衣,为忏悔,旦而别去。十九年,法义病卒,埋于野外,贫无棺椁,以薪木瘗之而苏,自推木出归家。家人惊愕,法义自说,初有两人来取,乘空行,至官府,入门,又巡巷南行十许里,左右皆有官曹,门闾相对,不可胜数。法义至一曹院,见官人遥责使者曰:“是华州张法义也,本限三日至,何因乃淹七日?”使者云:“义家狗恶,兼有祝师,祝师见打甚苦,袒衣而背青肿。”官曰:“稽限过多,各与杖二十。”言讫,杖亦毕,血流洒地。官曰:“将法义过录事。”录事署发文书,令送付判官。召主典,取法义前案,簿盈一床。主典对法义前披检云:其簿多先朱勾毕,有未勾者则录之,曰:贞观十一年,法义父使刈禾,法义反顾张目,私骂父,不孝,合杖八十。始录一条,即见昔岩穴中僧来。判官起迎,问何事,僧曰:“张法义是贫道弟子,其罪尽忏悔灭除讫,天曹案中已勾毕,今枉追来,不合死。”主典云:“经忏悔者,此案勾了。至如张目骂父,虽蒙忏悔,事未勾了。”僧曰:“若不如此,当取案勘之,应有福利,仰判官。”令典将法义过王宫,殿宇宏壮,侍卫数十人,僧亦随至王所。王起迎僧,王曰:“师当直来耶?”答曰:“未当次直。有弟子张法义被录来,此人宿罪,并贫道勾讫,未合死。”主典又以张目视父事过王,王曰:“张目忏悔,此不合免。然师为来请,到放七日。”法义白僧曰:“日既不多,后来恐不见师,请即往随师。”师曰:“七日七年也,可早去。”法义固请随,僧因请王笔,书法义掌中作一字,又请王印印之,曰:“可急去还家,凭作福报,后来不见我,宜以掌印呈王,王自放汝也。”法义乃辞出,僧令送出。至其家。内至黑,义不敢入。使者去之,遂活。觉在土中,甚轻薄,以手推排得出。因入山,就僧修福,义掌中所印处,文不可识,然皆为疮,终莫能愈,至今尚存焉。(出《法苑珠林》)

  王弘之  

  唐王弘之,贞观中为沁州和川令。有女适博陵崔轨,于和川病卒。经数十日,其家忽于夜中闻崔语,初时倾家惊恐,其后乃以为常。云:“轨是女婿,虽不合于妻家立灵,然而苦无所依,但为置立也。”妻从其请,朝夕置食,不许置肉,唯要素食。恒劝礼佛,又具说地狱中事,云:“人一生恒不免杀生及不孝,自余之罪,盖亦小耳。”又云:“轨虽无罪,然大资福助,为轨数设斋供,并写法华、金刚、观音等经,各三两部,自兹已后,即不复来。”王家一依其言,写经设供。轨忽更来愧谢,因云:“今即取别。”举家哭而送之。轨有遗腹之子,已年四五六岁,轨云:“此子必有名官,愿善养育。”自此不复来矣。(出《法苑珠林》)

  崔义起妻  

  唐司元少常伯崔义起,妻萧氏,父文铿,少不食荤茹酒肉。萧氏以龙塑三年五月亡,其家为修初七斋。僧方食,其婢素玉忽云:“夫人来语某曰:生时闻佛经说地狱,今身当之,苦不可言。赖男女等与我追福,蒙放暂归。”即向诸僧忏悔,欲去又云:“我至二十日更来,将素玉看受罪。”即如期,素玉便昏绝,三日乃苏,云:“初随夫人到一大城中,有一别院,夫人所住,亦兼有汤镬铁床来至,夫人寻被烧煮,酷毒难说。其夫人父文铿忽乘云在空呼曰:‘早放素玉回。’语素玉女曰:‘我女生时不受戒,故恣行贪嫉,汝归,令崔郎多造功德,为拔此厄。’又见一婆罗门僧从空中下,作梵语,教素玉念金刚、法华、药师经各一遍,令去。既活。并不遗忘。”有梵僧听之,云:“素玉所传,如同西国语,与中国异也。”(出《报应记》)

  襄阳老姥  

  唐神龙年中,襄阳将铸佛像,有一老姥至贫,营求助施,卒不能(“能”原作“成”。据明抄本改。)得。姥有一钱,则为女时母所赐也,宝之六十余年。及铸像时,姥持所有,因发重愿,投之炉中。及破炉出像,姥所施钱,著佛胸臆,因磨错去之。一夕,钱又如故,僧徒惊异,钱至今存焉。乃知至诚发心,必有诚应,姥心至诚,故诸佛感之,令后人生希有此事也。(出《纪闻》)

  普贤社  

  开元初,同州界有数百家,为东西普贤邑社,造普贤菩萨像,而每日设斋。东社邑家青衣,以斋日生子于其斋次,名之曰普贤。年至十八,任为愚竖,厮役之事,盖所备尝,后因设斋之日,此竖忽推普贤身像而坐其处。邑老观者,咸用怒焉,既加诟骂,又苦鞭挞。普贤笑曰:“吾以汝志心,故生此中。汝见真普贤不能加敬,而求此土像何益?”于是忽变其质为普贤菩萨身,身黄金色,乘六牙像,空中飞去,放大光明,天花采云,五色相映,于是遂灭。邑老方悟贤圣,大用惊惭。其西社为普贤邑斋者,僧徒方集,忽有妇人,怀妊垂产,云:“见欲生子。”因入菩萨堂中,人呵怒之,不可禁止。因产一男子,于座之前,既初产生,甚为污秽,诸人不可提挈出,深用诟辱。忽失妇人所在,男变为普贤菩萨,光明照烛,相好端丽,其所污秽,皆成香花,于是乘象腾空,稍稍而灭。诸父老自恨愚暗,不识普贤,刺眇其目者十余人。由是言之,菩萨变观。岂凡人能识。(出《纪闻》)

  李洽  

  山人李洽,自都入京,行至灞上,逢吏持帖,云:“追洽。”洽视帖,文字错乱,不可复识,谓吏曰:“帖书乃以狼籍。”吏曰:“此是阎罗王帖。”洽闻之悲泣,请吏暂还,与家人别。吏与偕行过市,见诸肆中馈馔,吏视之久。洽问:“君欲食乎?”曰:“然。”乃将钱一千,随其所欲即买。止(“止”原作“正”,据明抄本改。)得一味(“味”原作“床”,据明抄大改。),与吏食毕,甚悦,谓洽曰:“今可速写金光明经,或当得免。洽至家写经毕,(“毕”字原本无,据明抄本补。)别家人,与(“与”原作“毕”,据明抄本改。)吏去。行数十里,至城,壁宇峻严,因问此为何城,吏云:“安禄山作乱,所司恐贼越逸,故作此城以遇之。”又问城主为谁,曰:“是邬元昌。”洽素与城主有故,请为通之。元昌召入,相见悲喜。须臾,有兵马数十万,至城而过,元昌留洽坐,出门迎候,久之乃回。洽问此兵云何,曰:“阎罗王往西京大安国寺也。”既至寺,登百尺高座,王将簿阅云:“此人新造金光明经,遂得延算,故未合死。”元昌叹羡良久,令人送回,因此得活。(出《广异记》)

  王乙  

  王乙者,自少恒持如意轮咒。开元初,徒侣三人,将适北河。有船夫求载乙等,不甚论钱直,云:“正尔自行,故不计价。”乙初不欲去,谓其徒曰:“彼贱其价,是诱我也,得非苞藏祸心乎!”舡人云:“所得资者,只以供酒肉之资,但因长者,得不滞行李尔。”其徒信之,乃渡。仍市酒共饮,频举酒属乙,乙屡闻空中言勿饮,心愈惊骇。因是有所疑。酒虽入口者,亦潜吐出,由是独得不醉。洎夜秉烛,其徒悉已大鼾。乙虑有非道,默坐念咒。忽见舡人,持一大斧,刀长五六寸,从水仓中入,断二奴头,又斩二伴。次当至乙,乙伏地受死,其烛忽尔遂灭。乙被斫三斧,背后有门,久已钉塞,忽有二人,从门扶乙投水。岸下水深,又投于岸,血虽被体,而不甚痛。行十余里,至一草舍,扬声云:“被贼劫。”舍中人收乙入房,以为拒闭。及报县,吏人引乙至劫所,见岸高数十丈,方知神咒(原本“咒”下有“明”字,据明抄本删。)之力。后五六日,汴州获贼,问所以,云:“烛光忽暗,便失王乙,不知所之。”一疮虽破,而不损骨,寻而平愈如故,此持如意轮咒之功也。(出《广异记》)

  钳耳含光  

  竺山县丞钳耳含光者,其妻陆氏,死经半岁。含光秩满,从家居竺山寺,有大墩,暇日登望。忽于墩侧见陆氏,相见悲喜,问其死事,便尔北望,见一大城,云:“所居在此。”邀含光同去,入城,城中屋宇壮丽,与人间不殊。傍有一院,院内西行,有房数十间,陆氏处第三房。夫妇之情,不异平素,衣玩服具亦尔。久之日暮,谓含光曰:“地府严切,君宜且还,后日可领儿子等来,欲有所嘱,明日不烦来也。”及翌日,含光又往,陆氏见之惊愕曰:“戒卿勿来,何得复至?”顷之,有绯衣吏,侍从数十人来入院。陆氏令含光入床下,垂毡至地以障之,戒使勿视,恐主客有犯。俄闻外呼陆四娘,陆氏走出。含光初甚怖惧,后稍窃视,院中都有二十八妇人,绯衣各令解髻两两结,投釜中,冤楚之声,闻乎数里,火灭乃去。陆氏径走入房,含光见入,接手床上,良久闷绝。既寤,含光问:“平生斋菜诵经念佛,何以更受此苦?”答云:“昔欲终时,有僧见诣,令写金光明经,当时许之,病亟草草,遂忘遗嘱,坐是受妄语报,罹此酷刑。所欲见儿子者,正为造金光明经。今君已见,无烦儿子也。”含光还家,乃具向诸子说其事,悲泣终夕。及明往视,已不复见,但荒草耳。遂货家产,得五百千,刺史已下,各有资助,满二千贯文。乃令长子载往五台写经,至山中,遍历诸台,未有定居。寻而又上台,山路之半,遇一老僧。谓之曰:“写经救母,何尔迟回?留钱于台,宜速还写金刚经也。”言讫不见,其子知是文殊菩萨,留钱而还。乃至舍写经毕,上墩,又见地狱,因尔直入。遇闭门,乃扣之,门内问是谁,钳耳赞府即云“是我”。(明抄本无“谁”字“我”字,即作“耶”。)久之,有妇人出曰:“贵阁令相谢,写经之力,已得托生人间,千万珍重。”含光乃问:“夫人何故居此?”答云:“罪状颇同,故复在此尔。”(出《广异记》)

  席豫  

  唐开元初,席豫以监察御史,按覆河西。去河西两驿,下食,求羊肝不得,挞主驿吏。外白“肝至”,见肝在(“见”原作“问”。据明抄本改。)王,王曰:“杀生有道,何故生取其肝,独能忍乎?”豫云:“初虽求肝,肝至见动,实不敢食。”言讫,见一小佛从云飞下,王起顶礼。佛言如豫所陈。王谓羊曰:“他不食汝肝,今欲如何!”寻放豫还也。(出《广异记》)

  裴休  

  唐开成元年,宰相裴休,留心释氏,精于禅律。师圭峰密禅师。得达摩顿间密师注法界观禅诠,皆相国撰文序。常被毳衲,于歌妓院中,持钵乞食,自言曰:“不为俗情所染,可以说法为人。”每自发愿,愿世世为国王,弘护佛法。后于阗国王生一子,手文中有裴休二字,闻于中朝。其子弟请迎之,彼国不允而止。(出《北梦琐言》)

  牙将子  

  唐东蜀大圣院有木像,制度瑰异,耆老相传云:顷自荆湘溯流而上,历归峡等郡,郡人具舟揖取之,纤夫牵挽,不至岸。至渝,州人焚香祈请,应声而往。郡守及百姓,遂构大圣院安置之。东川有牙将者,其子常喑,忽一日画地,告其父曰:“某宿障深重,被兹业病,闻大圣院神通,欲舍身出家,依止供养,冀消除罪根耳。”父许之,由是虔洁焚修,夙夜无怠,经数载,倏尔能言,抗音清辩,超于群辈。复有跛童子者,睹兹奇异,发愿于大圣院终身苦行,忏悔求福,未逾期岁,忽能起行,筋骨自伸,步骤无碍。事悉具本院碑,殿有东庑,见有喑僧跛童子二画像并存焉。(出《报应录》)


太平广记

《太平广记》是古代文言小说的第一部总集。宋代人编的一部大书。全书500卷,目录10卷,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野史传说及道经﹑释藏等为主的杂著,属于类书。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铉、赵邻几、王克贞、宋白、吕文仲等12人奉宋太宗之命编纂。开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次年(978年)完成。因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和《太平御览》同时编纂,所以叫做《太平广记》。► 2条名句
千里相送,归于一别。
古人倦夜长,尚秉烛游,况少年白昼而掷之乎?

0条评论